薪资:
¥3300-5000元/月
福利:
要求:
学历不限 | 经验不限 | 语言不限 | 18岁到45岁
地址:
宁德市-蕉城区(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蕉城区社会福利院)导航
人数:
招聘2人
公司简介
蕉城区社会福利院创办于1986年,蕉城区光荣院创办于1989年,自创办光荣院后实行两院合一管理,直属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,地址位于蕉城区单石碑炮台岗上,使用面积5620平方米,建筑面积2838平方米,内设老人食堂、医疗室、文化活动中心、洗衣房等基础服务设施。全院现有员工19人,收养对象主要是:国家重点优抚对象、城市三无人员、自费托养人员、弃婴。在院老人平均年龄达77岁,最大年龄96岁。弃婴最小年龄3岁,最大年龄22岁。
自建院以来,我院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“行风建设示范单位”、“文明光荣院”;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八届和第九届“省级文明单位”;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十届、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“市级文明单位”,被省民政厅授予“民政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”示范单位、被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六届、第七届“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示范点”;被省总工会、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、省经贸委联合授予第九届“全省职业道德先进单位”等多项特殊荣誉。
工作内容:主要负责孤残儿童的养育照护工作。
岗位要求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,身体健康,愿意从事孤残儿童护理工作,富有亲和力和爱心,具备一定的语言沟通能力和主动学习的习惯,能够吃苦耐劳;
2、原则上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,45周岁以下,医护/康复相关专业毕业者或持有护理员/照护员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,条件优秀者酌情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;
3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: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的;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、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曾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学籍的;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现役军人,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;以及有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薪资待遇:
要求女性
1、薪资:3300,加班另算(含单位及个人部分五险一金);
2、试用期:两个月;
3、用工方式:劳务派遣用工方式;
4、机会:提供完善的培训机制和公平的晋升机制;
5、地点:蕉城区蕉北单石碑敬老路13号(蕉城区社会福利院)
6、上班方式:两班倒
更新于:2023-12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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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其他服务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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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质事业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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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模10~5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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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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