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供销社公开
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根据工作需要,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供销社拟向社会公开
招聘工作人员共1名。现就
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
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3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;
4.具有良好的品行,无犯罪记录;
5.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6.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;
7.应聘人员专业参照《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(2025年)》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、聘用资格:
1.因犯罪曾受到过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学籍的;
3.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,且尚未解除惩戒的;
4.在各级公务员招考、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
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(聘)纪律行为,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;
5.现役军人,以及有法律或相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;
6.
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。
二、
招聘岗位及要求
本次共
招聘1名工作人员,具体如下:
招聘岗位:综合管理人员(1名)
学历要求:大专及以上
专业:不限
年龄:35周岁及以下
性别:不限
备注: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
三、报名方式
1.报名时间:2025年 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8日
2.报名地点: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联信财富广场b-3幢1梯414室
应聘者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,及时提交个人简历、个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相关岗位技能证书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,送至报名地点。(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)
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
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,核对本岗位应聘条件;对所提供的资料与应聘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,提交的应聘信息应当真实、准确,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应聘资格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应聘资格的,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四、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
1.用工采用单位聘用方式,经考核合格的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,试用期(3个月)考核不合格的,终止劳动关系。
2.薪酬待遇:工资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1933元/月,办理五险一金,
其他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。
五、考试方式及考核聘用
1.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。应聘者初审合格后,将组织面试考核,择优录取,由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,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和应聘岗位特点,采用公共题面试或专业技能
测试等方式进行。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2.面试成绩为100分,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
招聘计划而形不成1:3竞争的,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,否则不予聘用。
3.根据面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、考核人选。体检、考核工作委托宁德市新航源
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。
4.按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员,经体检、个人征信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合格的,对其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天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予以办理聘用手续。
六、
其他事项
1.对应聘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,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,可在进入该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2.整个应聘工作要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,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。
3.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。
4.本公告由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供销社负责解释。
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供销社
2025年03月27日